这些涉高考诈骗话术和谣言,千万别信!

广东教育  
2026-06-09 21:01:47

近日,公安部刑侦局、网安局发布高考5类典型诈骗话术、10起涉高考网络谣言典型案例。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并保持清醒,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详情一起来看——

高考前后5大典型诈骗话术

高考前后,各类涉考诈骗进入高发期。诈骗分子常冒充教育局、高校招生办等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焦虑心理设计陷阱。公安部刑侦局整理5类典型诈骗话术及应对策略,请务必提高警惕!

1

作弊通知类诈骗

骗子冒充官方机构,向考生发送短信,声称其在考试过程中被监控发现有作弊行为,该科目成绩记为0分,并附咨询电话。利用考生恐慌心理,要求支付“罚款”或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一旦个人信息,银行卡等信息泄露将会可能导致资金被骗子盗刷。

2

修改分数类诈骗

骗子宣称认识考试院内部人员,能够从后台修改卷面分数。实际上,高考成绩数据采用多重备份与加密技术,任何个人或机构均无权、无法篡改。

3

内部指标、低分高录类诈骗

骗子冒充教育局干部、高校招办领导等身份,谎称掌握“专项计划”“预留补录”“内部指标”等资源,声称低分也可进入985/211高校。此类说辞纯属虚构,目的在于骗取高额“指标费”。

4

提前查分类诈骗

高考成绩正式公布前,骗子冒充省教育考试院发送短信,附带陌生链接,宣称可通过“专属内部通道”提前查询分数。该链接指向虚假钓鱼网站,一旦考生填写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可能被窃取并导致资金被盗刷。

5

AI志愿填报类诈骗

部分机构声称,付费后即可使用AI技术指导考生精准投档,承诺“一分不浪费,绝对不滑档”。然而,所有民间机构均无法获取官方实时投档数据,所谓AI算法仅基于历年公开分数线进行简单套用。盲目依赖此类服务,极可能导致考生滑档落榜。

警方提示

高考竞争的基石是考生刻苦学习积累的真实实力,而非捷径与侥幸。所有看似轻松“上岸”的机会,背后很可能都是精心设置的陷阱。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保持清醒,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

10起涉高考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为确保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严查严打涉考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护航高考安全平稳有序。近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0起涉高考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案例1

2026年6月7日,广东省潮州市网民沈某宏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张“坐在2026年高考考场并使用手机拍摄考场”的虚假图片,并配文“带都带了,那发个抖音吧”后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并引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沈某宏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

2026年6月7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网民吴某帅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使用AI工具生成了一张虚假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试卷”图片,并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帅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

2026年6月4日,湖南省郴州市网民李某怡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互联网平台编造并发布了虚假高考答案信息及教唆高考带手机舞弊的不当内容,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怡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4

2026年6月4日,湖南省耒阳市网民刘某涛在互联网平台谎称自己有“高考答案”出售,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涛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5

2026年6月6日,湖南省邵阳市网民钱某兰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互联网平台编造并发布了“高考压力大,又死人了”的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钱某兰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6

2026年6月3日,山东省聊城市网民夏某硕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谎称自己“买到2026年高考答案”,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夏某硕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7

2026年6月5日,山东省菏泽市网民张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所谓“2026年高考答案”的谣言信息,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8

2026年6月4日,山东省菏泽市网民张某轩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2026年高考答案”,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轩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9

2026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网民曾某津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2026年高考答案”,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曾某津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10

2026年4月12日,河北省衡水市网民袁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谎称自己有“高考试题”,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袁某作出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高考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干扰考试秩序。

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

来源 | 公安部刑侦局、公安部网安局、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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