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经视主持人金宛怡:家人们谁懂啊!据《福州晚报》消息,福州吉苑小区业主硬刚物业,终于赢了!原物业公司被判返还 14 年地面停车收益 345 万余元,这波操作简直大快人心!这不仅是一场依法维权胜利,更是给所有 “霸道物业” 狠狠一巴掌,也给全国业主维权打了个样。长期以来,不少物业把小区公共区域当成 “自家提款机”,地面停车费说收就收、账目从不公示,赚得盆满钵满却理直气壮。就像福州这家物业,霸占业主共有车位收了 14 年停车费,还辩称是 “管理费”,想把公共收益私吞到底。好在业主们没忍气吞声,成立业委会后果断解聘物业,一纸诉状硬刚到底。法院判决也说得明明白白:小区无独立产权的地面车位、公共道路划线车位,全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费扣除合理管理费后,必须返还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早有规定,公共区域收益本就是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别想靠 “霸王逻辑” 侵占。
广东祈福律师事务所律师蒲兴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没有独立产权的地面划线车位以及小区公共道路上设置的停车位,无论是否由物业划线管理,产权都归全体业主共有。福州吉苑小区的法院判决正是基于这一法律规定。停车费并非天然完全归业主,也绝对不归物业公司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对于该部分共有收益,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明细,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通过业主大会决议将收益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环境改造、补充公共维修基金,或按业主产权比例进行分配。若物业公司拒不返还,业主可像福州吉苑小区业主一样,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
广东经视主持人金宛怡:这场胜诉是教科书级的维权示范!提醒所有业主:面对物业乱收费、侵占公共收益,别妥协、别沉默,法律就是最强后盾。也奉劝那些 “贪心物业”:别再打业主公共收益的歪主意,侵占的钱迟早要吐出来,耍小聪明终将得不偿失!最后再叨叨一句!要是平时遇到消费难题、踩了坑,记得去经视频APP爆料留言,我们帮你支招避坑不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