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披露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首次披露了中央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相关数据与此前公开的相比有重大调整,核心是利润上缴财政比例明显提高,从而也使得202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的央企上缴利润收入达到3750.77亿元,同比增长约78.5%。
根据《说明》,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的收取比例主要分为四类执行:
第一类为烟草企业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为35%。
第二类为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达30%。
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文化企业、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收取比例达20%。
第四类为政策性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来源: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