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扇被砸开的车窗,碎的不是玻璃,而是某些僵化的条条框框。
三十几度的高温,密闭车厢,空气浑浊,人挤人,那感觉不是坐车,是活受罪。一个小伙儿,实在憋不住了,砸了窗,就为了让大家喘口气儿。结果人被带走批评教育。
什么叫“人性化服务”?不就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吗?当车厢变成闷罐,基本的通风都成了奢望,应急措施在哪?预案在哪?这时候,要求乘客乖乖忍着,真要等到有人病发,憋到晕倒昏厥,才算“守规矩”?
小伙儿砸窗,是自救,也是救人。在那种情况下,让新鲜空气进来,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求生本能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清晰指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责任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若危险由自然原因引发,紧急避险人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获得适当补偿。他这一砸,砸开的是生命通道。
该被指责的是谁?是应急响应的缺失!是预案没跟上!是没能及时疏散乘客、保障基本环境!这个责任,不该甩给一个被憋急了的乘客去承担。管理缺位了,却让个体在恐慌中做出的自救行为背锅,到哪儿都不是这个道理。
我们总说安全第一。安全,不仅仅是机械地守着“不破坏财物”的条令,在那种极端憋闷、可能危及生命健康的情况下,让人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才是最大的安全! 打破那扇窗,呼吸到的不仅是新鲜空气,更是对生命基本需求的尊重。
任何规定在“生命”面前都不值一提,所以无论何时何地,当你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请勇敢砸开那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