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消金被罚140万:合作业务与贷后管理问题凸显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郭聪聪   2025-06-03 10:44:47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郭聪聪北京报道

2025年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阳光消金”)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这是继 2025年3月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被罚140万元后,本年度消费金融行业开出的第二张超百万元的罚单,再次凸显出监管层对消费金融领域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

阳光消金被罚:合作业务成违规核心领域

根据5月3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阳光消金被罚事由主要集中在合作业务领域,具体包括:"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

图示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从处罚事由来看,多项违规事由涉及与助贷公司等机构的合作业务。其中“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直指贷前环节存在问题;“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直接触及贷中风控核心环节;在贷后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贷款风控尽调环节,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不得将核心风控进行外包。本次阳光消费金融罚单出现“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这样的细化受罚事由,需要引起持牌消金公司高度重视,也表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需要遵照监管原则,在助贷合作协议中厘清权责,对授信、定价这样的核心环节进行自主把控而不是交由其他第三方。

作为成立于 2020 年的中型消费金融公司,助贷业务是阳光消费金融业务起量的主要业务。阳光消金曾在成立初期实现快速增长,2021 年末总资产突破百亿元。但 2024 年其经营压力显著增大:总资产降至 97.83 亿元,全年净利润 0.58 亿元,较 2023 年的 1.02 亿元同比大降 66.1%。

回顾过往处罚来看,2024年监管也对中信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因合作机构模式存在不足、对合作机构管理未尽职而被监管开出大额罚单。

监管对合作业务的关注在2025年4月颁布的助贷新规中予以进一步明确。新规指出:合作协议中应当明确,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设定审批通过率下限等方式,对商业银行自主评审贷款实施不当干预。这表明,监管层正从制度层面强化持牌机构对合作业务的全流程把控,禁止将授信审批、风险定价等核心环节假手于人。

贷后管理与征信问题:行业违规 “重灾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在2025年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机构开出的5张罚单中,贷后管理失当和征信合规问题成为消费金融行业的另外两大违规高发领域。

贷后管理失当方面:阳光消金、蚂蚁消金、中邮消金等多家机构均贷后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而受罚;

征信管理方面: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因 “个人不良信息报送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规定处理异议” 被罚 83 万元;湖北消金也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而被处以72.7万元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处罚已从单纯的机构处罚扩展到"双罚制",即同时追究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例如,湖北消费金融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姜某等两名管理人员因公司违规行为一同被罚;蒙商消费金融的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王某静也因"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3.4万元。这一趋势也将倒逼高管层加强对业务合规性的直接管控。

苏筱芮告诉本报记者,阳光消金被罚为消费金融行业强监管态势的延续。

她表示,“从阳光消金2024年度业绩也能够从侧面反映出,一些过度倚重外部助贷的金融机构,更容易受到监管、市场波动影响,需要尽早加大自营业务比例、打造自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以抵御外部风险。随着助贷新规的逐步落地以及过渡期的临近,合作类业务的严监管趋势将有增无减,且从过往情况看,合作问题罚单涉及金额通常会大于其他受罚事由。其他持牌消金机构需汲取教训,在增强自营能力的同时,避免在类似问题当中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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