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2025-06-10 15:16:52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中办、国办6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下称《意见》)。国新办6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政策情况。

我国有数量庞大的进城务工人员,截至去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超过1.3亿人,在常住地享有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是这些农民工的最大期盼。

《意见》提出,推行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常住地直接提供、跨区域协同经办、完善转移接续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一城一策”制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办法,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指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现行标准规定的81项服务项目中,幼有所育10项、学有所教9项、劳有所得12项、病有所医16项、老有所养4项、住有所居3项、弱有所扶14项等,这81项目前已经有62项实现了常住地提供,剩余的就是下一步要攻坚的。”

肖渭明指出,各地还结合实际做了不少积极探索,比如浙江省通过社保、居住年限积分对紧缺基本公共服务探索梯度供应。上海市完善多元化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努力为一线务工人员、青年人和新市民解决住有所居问题。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人口集中流入地城市为重点,推动“一城一策”制定实施办法,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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