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于4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简称“南沙金融30条”)。这也是继横琴、前海之后,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的第三份重磅金融专项政策。
“南沙金融30条”面对的是粤港澳三个市场、三种货币、三套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也将在推动粤港澳三地的融合发展中,发挥多一份“金融力量”。
整体来看,三份金融专项支持政策的框架设计都覆盖了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金融业开放创新、资金跨境结算、金融监管等方面。
“南沙金融30条”的首个重点任务突出以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具体包括提出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
目前南沙除了广州数据交易所之外,还拥有广州期货交易所这一重要的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南沙金融30条”明确,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积极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