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3月31日,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发布实施(以下简称“新规”)。前不久,备受关注的“层高不低于3米”的要求,就来自这份标准。
新规的发布实施,一方面是基于居民住房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变化,结合住建部近年来对居民在住房消费领域的一些新变化、新诉求的深入调研后而修订,目的就是回应居民诉求、解决居住领域的一些痛点;另一方面,在住房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以后,基于规模化供给房屋的规范导向,须转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底线标准提高就是应有之义。
比如,过去住房供应紧张,为了增加更多的房源,住宅项目往往是高密度、高容积率的,住宅层高不得不施行“不宜低于2.8米”的规范。现在,居民们不再满足于现有的居住空间了,对室内通风、采光的要求,对个性化装饰的要求也高了。于是,这一规范提升至3米,从而可以让室内有更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更好的空间感受,也能适应个性化装修的新趋势。
比如,新规要求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这也是针对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老年人上下楼梯较为困难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修订。同时,近年来二手住房交易、装饰装修的频率提升,若没有电梯,即便是1楼到3楼的重物搬运,也是非常困难的,导致人力成本明显上升、进度受阻。另外,该规定也让加装电梯能覆盖多数存量老旧小区,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民众。
还比如,新规提出夏热冬冷地区住宅应设供暖设施或预留安装位置。对于秦岭淮河以南、长江流域以北的广大区域来说,“冬冷”的现象很明显,但一直以来住宅项目并无集中供暖安排。近年来,由于极端天气频发,部分居民有需求,一些新增住宅项目通过增加地暖来满足市场,但空间、成本上与当地规范有一定冲突。新规实施后,从源头上为统一部署扫清了障碍。
在打造“好房子”方面,新规在国家标准上打了样。需要注意的是,这是底线标准的提高,未来各地都要按照这个标准来审批推进住宅项目,也是“好房子”的规定动作,新增项目、部分改造项目的建造不能低于这个底线标准。这与近期各地出台容积率新规、绿化新规,提高公共空间(露台、阳台、飘窗等)面积占比,松绑供地规则,积极鼓励房企参与的“第四代住宅”有一定差异。后者基本能达到底线指标,更多是提高上限指标,甚至“卷上限”。
目前,我国针对“第四代住宅”尚未出台统一的技术规范与明确定义,各地都在进行多种尝试。一般来说,第四代住宅是集“空中园林”“垂直绿化”等于一体的住宅,也被称为城市森林花园住宅或立体花园住宅。与传统住宅相比,每套住宅一般配备独立的空中花园或露台,并有更大的公共空间、绿化空间,以亲近大自然,增加亲子互动,提升住宅质量和体验。
笔者认为,“第四代住宅”和“好房子”,都是适应居民改善型需求爆发式增长而产生的,可以说“第四代住宅”是“好房子”的一类。但是,“好房子”是提高底线指标后的住房新产品,具有普惠性、适应最广泛人群。比如,不仅商品房要建成“好房子”,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也要打造或改造成“好房子”,目的就是提高全体居民的住房福利,这也是住房高质量发展的结果。而“第四代住宅”更多是上限标准一再拔高,适合高收入群体的高端改善。
有人担心,新规发布以后,会不会因为投入增加而导致房价上涨?笔者认为,不能简单这么判断。一方面,各地纷纷提高供地效率(比如“拿地即开工”)、完善供地模式(比如限地价、竞方案)、优化规划报建手续、优化公摊规则、“白名单”优先支持等,给开发成本减负;另一方面,随着智能建造水平提高、造楼机、机器人、装配式的应用,也能降低一定成本。
更需要注意的是,房子回归居住属性,回归大宗商品属性以后,也必然像其他大宗商品(比如汽车)一样,会因为消费习惯或消费意愿的差异、逐步升级的理念,而购置不同区位、价位、品质的住房,从而产生不同价格梯度的产品。
根据笔者调研,很多改善型购房者都愿意为品质高、配套好、设计优的住房产品支付更高的溢价。2023年以来,新建商品房市场以改善型需求为主导,但符合改善需求的房源较少。新规发布以后,“好房子”上市供给会产生示范效应,即产品供给端的全新变化会让房子供给更加适配需求,拉动需求端从而带动换房需求。特别是,本不打算换房的人群,因看到了综合品质更高、性价比更高的新房产品而驱动改善居住,第四代住宅受欢迎也是这样的道理。
同时,市场上产品供给更多元,以供大家选择。换房需求释放出来以后,会带动二手房挂牌,有助于新市民、年轻人“上车”。毕竟,很多二手房不仅单价低、总价低,而且多位于中心区,有传统的教育资源配置,区位优势突出,这是他们实现“住有所居”的一个可行的、低成本路径,从而更有动力在未来购置高品质的好房子,构建“先租后买、先上车后改善”,逐步提升的梯度住房消费模式,这是我国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的路径,也是房地产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