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如何更好提升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07-27 05:00:00

陈玉罡(中山大学企业研究院副院长,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基地研究员)

7月2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国务院国资委将围绕坚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等几个方面部署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党的二十大报告相比,《决定》在国资国企改革方面有不少新提法。

经过多年的改革,国资监管形成了中国特色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但如何使得这一体制机制能发挥好作用,仍处于探索阶段。国资委对一般国有企业的监管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但一些金融类国有企业对监管的专业性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在提出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之后,《决定》提出了“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目前国资改革的大方向是管资本,而不是管企业。在“管资本”的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就有国资委、证监会,金融类国有企业还涉及到财政部或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只有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的战略协同,才能使国有资本“管得好,用得活”。

其次,《决定》增加了“增强核心功能”的提法。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一大不同在于,国有企业除了经济任务外,还要承担一定的国家战略任务。比如中国星网承担着保障我国通信产业发展与抢占新一代通信技术发展制高点的使命,国家管网集团承担着增强油气保供能力的使命。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承担着不同的使命和任务,决定了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的核心功能不同。增强核心功能,也是增强国有企业承担国家战略任务的能力。

过去由于一些国有企业主责主业不清晰,出现了“乱投资、乱扩张”的现象。通过一系列的改革,目前很多国有企业已经基本厘清了自己的主责主业,所以《决定》要求“完善主责主业管理”。为什么是完善呢?因为还有一些国企是将原来的一些业务归类到三个主业中,而实际上归类的时候很勉强。“聚焦”能更好地帮助企业增强核心功能、建立核心竞争力。国有资本投资也一样,不能像撒胡椒面一样什么都投。那么国资要往哪些领域投呢?《决定》明确 “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可以看出,国有资本是为国家战略利益服务的,强调“关键”和“前瞻”,所投资的领域要能体现“重要性”和“战略性”,而不仅仅是经济利益。这些领域都需要耐心的资本,而国有资本更适合充当耐心资本的角色。需要注意的是,周期长并不意味着回报低。也就是说,国有资本完全可以在承担战略使命的基础上获得良好的经济回报。

此外,《决定》提出“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这在中央文件中是第一次提出。一方面说明党中央对创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国有企业在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上也要有所担当。不少民营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来开展原始创新,是因为他们认识到了创新的价值,特别是原始创新的价值。但这种原始创新并不适合小规模企业,因为原始创新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许多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资本和人才上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要取得原始创新成果,需要有好的原始创新制度安排。国有企业可以在产权设计、创新文化、激励机制、人才管理等制度安排上进行更深入的改革探索。比如在产权设计上,可以内部建立职务发明价值评估机制,以方便内部员工用职务发明出资入股;在创新文化上,可以考虑让员工拿出20%的工作时间用于自主创新(干工作以外的事情),并在一定程度上容忍员工长时间投入却无短期产出的窘境;在激励机制上,可以考虑将原始创新创造的业绩在该发明为企业创造利润期间内,提取一部分比例的经济利润奖励给发明人;在人才管理上,可以考虑为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潜力人才提供至少10年以上的高薪聘用合同。

如前所述,国有企业除经济任务外,还承担着国家战略使命。在评估一家国有企业做得好不好时,只看经济利益不行,只看战略使命也不行,需要综合评估。对此,《决定》提出了要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即用于评估国有企业是否承担了战略使命,同时也提出要分类考核,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即用于评估国有企业的经济绩效。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承担的战略使命不同,对经济绩效的要求也不同。公益类国有企业会更偏重战略使命,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则会更偏重创造经济增加值。

全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