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合规周报(第三十二期)丨招商证券因系统故障被责令整改,ST艾格、ST环球因业绩预告违规被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媛媛,卢陶然   2022-04-06 23:31:01

监管要闻

证监会召开2022年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工作会议

近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2年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私募基金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打非与清整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会党委工作安排,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持续完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政策,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稳妥化解私募基金、涉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各类风险总体收敛。

证监会就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4月2日,为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赴境外上市,提高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动深化跨境监管合作,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对《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近年来境外发行上市相关新情况、新问题,本次修订拟主要对原规定作出以下调整:一是完善法律依据,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上位法。二是调整适用范围,与《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相衔接,明确适用于企业境外直接和间接上市。三是明确企业信息安全责任,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中境内企业、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保密和档案管理方面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引。四是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为安全高效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证监会发布20起典型违法案例

4月1日,证监会发布了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这是监管部门连续第六年发布稽查执法典型案例。从今年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证监会执法更加聚焦,重点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及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典型违法行为。

近年来,监管层全面贯彻“零容忍”理念,加大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改善市场生态。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证券市场违法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同时,执法重点更加突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占比超过八成。

重大欺诈、造假等虚假陈述案件、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的操纵类案件、并购重组环节滋生的内幕交易案件、中介未勤勉尽责案件等成为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对象。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华胜天成(600410.SH):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3月28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信息显示,经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公司于2014年3月披露了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商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情况,并于同年4月披露双方成立合资公司销售IBM服务器。2017年9月,国际商业公司及其相关公司终止向公司供货,公司直至2021年9月在相关诉讼公告中才对终止供货情况进行了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

派林生物(000403.SZ):股东航运健康在减持股份中存在违规行为,收深交所监管函

4月1日,山西证监局对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2021年6月18日至12月8日,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派林生物,000403.SZ)32,751,578股,占派林生物总股本的4.47%。山西证监局发现该公司在上述减持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超过派林生物总股本的1%。二是公司披露的减持进展公告与实际持有派林生物股份变动情况不一致,权益变动披露不准确。三是公司在减少所持派林生物股份累计达到5%时,未及时停止买卖派林生物股份。

中信博(688408.SH):核心技术人员违规超比例减持,收警示函

3月31日,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网站公布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王士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6号)显示,经查,截至2021年9月9日,王士涛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2%,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述股份于2021年8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1年9月10日至17日期间,王士涛将所持33万股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转让的首发前股份超过了公司上市时王士涛所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ST远程(002692.SZ):未及时、准确告知上市公司拟发生股权转让,原控股股东收警示函

3月31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杨小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在前期对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现场检查中发现,2016年7月19日,杨小明、俞国平和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睿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就股权转让及对价支付、表决权委托、收购交易安排和资产处置等方面签订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杨小明作为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准确告知上市公司拟发生股权转让,未配合上市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ST艾格(002619.SZ):存在业绩预告不准确情形,收警示函

3月3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11350.32万元至-7566.88万元。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2021年归母净利润-56191.02万元至-45974.47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第二次修正公告》,修正后2021年归母净利润-89243.19万元至-73017.16万元,与此前的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重大差异,存在业绩预告不准确情形。

*ST环球(600146.SH):未提供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数据及资料,公司被责令改正

3月31日,宁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2022年1月、2月,宁夏证监局2次向公司书面发函,要求提供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数据及财务核算等支持性资料。公司至今未提供,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

*ST圣莱(002473.SZ):签署重大合同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收警示函

3月28日,宁波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张孙立、张晓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2年2月22日,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圣莱或公司)孙公司美世建设(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世建设)与深圳富加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富加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美世建设向深圳富加能租赁其厂房,每月租金56.7万元,承租期3年,自2022年2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止,总租金为2041.2万元。同日,美世建设将2022年3月的厂房租赁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共计170.1万元支付给深圳富加能。

*ST圣莱签署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所涉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0.51%,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已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标准,但公司在签署上述重大合同前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合同签订后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3月9日才对外披露该事项。

红相股份(300427.SZ):实控人杨保田杨成父子违规减持,收警示函

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网站公布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杨成、杨保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2019年3月13日至2020年9月7日期间,杨成、杨保田与一致行动人杨力合计减持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比例为4.66%,考虑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组事项),将导致股权比例被动稀释,二人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双环科技(000707.SZ):董事、总经理鲁强亲属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

3月31日,双环科技公告,公司获悉公司董事、总经理鲁强的配偶邱慧,于2022年3月29日因操作失误不慎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次日(2022年3月30日)急于“改正”,又将前述买入的公司股票卖出,导致出现短线交易行为。邱慧的本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为误操作导致,鲁强并不知晓此次交易,不存在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违规交易的情形。上述行为发生后,邱慧已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上述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和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加强对相关证券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循《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短线交易所获取全部收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收回。

证券公司

华融证券:资管和投行因违规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3月29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对高鹤和李虎出具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华融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部分产品投资决策不审慎,风险管控不到位,投资对象尽职调查不扎实,重大事项未披露等问题。

北京证监局称,上述问题的发生和存续贯穿,高鹤任职华融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资管业务的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期间,且高鹤曾实质履行相关审批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另外。经查,华融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存在业务制度体系不健全,收入递延覆盖不全面,专职合规人员配备不足,部分项目独立性及执业质量欠缺等问题。

北京证监局称,李虎作为华融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分管高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两名负责人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招商证券:因交易系统故障事件,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4月2日,深圳证监局对招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2022年3月14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变更管理不完善,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深圳证监局指出,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充分了解系统架构及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研发、测试、上线、升级变更及运维管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数量配置,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公司应对此次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

中银证券:2保代被禁业3个月,保荐宝明科技上市业绩变脸

3月28日,证监会网站披露《关于对唐满云、陈默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唐满云、陈默保荐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宝明科技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二人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

国泰君安: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2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月28日,证监会发文表示,经查,发现郭威、刘爱亮保荐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可转债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认定郭威、刘爱亮为不适当人选,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海通证券:保荐项目业绩变脸,2保代被禁业3个月

3月28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对王行健、张恒采取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3个月措施的决定》。

相关内容显示,由海通证券保荐人王行健、张恒保荐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上述2位保荐人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

基金/投资公司

江苏华泰战略:违反承诺减持亿嘉和,收警示函

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网站公布的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21年6月4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6.03万股。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1日期间,华泰战新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94万股,减持时间距离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时间不满15个交易日,违反了华泰战新投在亿嘉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公开承诺。

江苏凤凰置业: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警示函

3月31日,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10年10月26日,公司子公司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置业)与上海泰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泰龙)、南京龙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龙凤)、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南京龙凤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归还上海泰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代垫款项的协议》,约定由南京龙凤归还前期由上海泰龙代垫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及利息合计2.8亿元。上述事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进行临时公告的重大事件,但公司未对该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家杭州巨鲸私募无证募集,收警示函

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由倪心刚实际控制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家杭州“巨鲸”系列私募公司存在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私募基金等违规行为,浙江证监局对三家私募公司及倪心刚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杭州巨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3项违规行为:其一,未谨慎勤勉,不公平对待同一私募基金的不同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其二,在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三,公司员工在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兼职。

杭州巨鲸道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巨鲸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在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募集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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