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获悉,《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迎来修订,适当放宽了增设电梯范围,将独立产权住宅(包括别墅)以及本单元单一产权住宅全部纳入可增设电梯范围,切实解决群众居家养老问题。
“增设电梯工作的出发点就是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居住品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吕植启说。
吕植启告诉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接下来,针对增设电梯申请中老龄人数量多的小区及楼栋,将指导镇街、社区志愿者提供上门服务。另外,对于家庭困难的孤寡老人,鼓励业主自愿调整费用分摊,研究形成政府救助的办法。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增设电梯项目补贴
自2018年6月珠海市原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实施以来,截至目前,珠海市已有80个老旧小区共151个单元办理了增设电梯的报建手续,大部分集中在香洲主城区。另外,目前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求也主要集中在香洲主城区,据统计,香洲区共有约6000个单元未安装电梯。
针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资金筹措难的问题,珠海市进一步优化激励方式,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支持探索代建租赁、融资租赁、广告投放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科科长钟建科举例称,北京采取企业投资建设、业主付费使用的“租赁模式”,平均每月每户收费200元,住户可刷卡乘坐电梯。
除此以外,珠海还将进一步健全政府资金扶持政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政府可以对增设电梯项目给予相关财政补贴,具体资金补贴办法由各区政府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由于珠海市各片区实际情况不同,加装电梯的补贴标准不能‘一刀切’。”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田建华说。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香洲区于2019年12月印发实施了《香洲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目前的补贴标准是增设一台电梯给予6万元的资金补助。据统计,目前香洲区范围内已有33个加建电梯项目领取了政府补贴,共计198万。
取消“一票否决”,保障低层业主权益
本次《指导意见》衔接《民法典》,取消“一票否决”。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情况,即可依法加装电梯。
另外,对于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属于《珠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技术标准》所列严重遮挡范畴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或被严重遮挡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给中高层的多数住户生活带来便利,但有些情况确实会对低层住户带来通行、采光、通风、噪音等方面一定程度的影响。”钟建科表示,住户之间权益协调难,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也缺乏相对成熟的经验。
据钟建科介绍,本次《指导意见》修订过程中,非常重视保障低层业主的权益:一是明确了有关增设电梯方案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二是细化了公示的制度,确保所有业主对增设电梯的知情权;三是制定了补偿的标准,对合法权益受到不利影响的,主要是第一、二层业主,原则上要预留不超过增设电梯总工程费用的30%作为补偿。
除了明确对权益受损业主要进行合理补偿以外,珠海市将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和基层调解的作用,通过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镇街等组织召开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引导相关当事人消除意见分歧、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