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泄露”他人手机号码是否违法?法院判了剧方侵害隐私权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雅婷,实习生沈靖然   2020-09-28 18:36:54

网剧曝光真实电话号码,是否侵害他人隐私权?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披露一起网剧使用他人手机号码被判侵权的案例。

某网络热播剧公开使用了黄某实名购买的手机号码,导致黄某频繁遭受陌生电话等侵扰。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手机号码被涉案网剧不当披露,造成对黄某私人生活安宁被侵扰,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赔偿其4000元。

近年来,多个影视剧因暴露他人真实电话号码被诉侵权,法院最终均判决影视剧制作方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网剧披露他人手机号码被判侵权 

原告黄某表示,从2019年11月5日开始,就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微信好友验证通知,严重扰乱其正常生活。原来,某网络热播剧将黄某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使用在剧集中,且该剧二制作方后期未作画面处理。

黄某认为该网剧二制作方泄露了其实名认证的手机号,以侵害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费用共计5.2万元。

被告该剧制作方A公司认为,涉案手机号码系在拍摄期间由剧组授权工作人员购买,并由剧组合法使用。2019年11月8日,在发现涉案剧集中出现了手机号码后,对相关画面进行了模糊处理,并于2019年11月10日将处理后的视频传到视频平台方完成替换,制作方对于该手机号码属于合理使用,且处理及时,不存在过失。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侵害黄某隐私权。

根据民法总则第110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通常认为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另一方面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从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方面要件,法院认定,被诉行为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

法院认为,网剧制作方披露涉案号码,可能导致网友通过相关方式侵扰黄某,无论侵扰行为是否实现,已违背了黄某不希望私人生活遭受他人侵扰的意愿,构成对其个人生活的侵扰性介入,涉及侵害其私生活领域内应有的安宁状态。

同时,通过涉案手机号码被使用和公开的方式、范围判断,黄某的私人生活安宁明显存在被陌生网民侵害的危险。制作方处理画面后,黄某仍收到网民的微信打扰,存在被继续侵扰的潜在风险。上述侵扰情形,已超出黄某应当容忍的限度,破坏了黄某的安宁状态。

在该案中,无论是黄某安宁状态明显存在被侵扰的风险,还是实际受到的网民侵扰,均是由于涉案网剧公开了涉案手机号码。被诉行为与黄某遭受的损害后果间有着必然联系,存在客观的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制作方对涉案网剧画面使用涉案手机号码,未尽相应的注意义务,对可能存在的侵权风险持放任态度,主观上存在过错。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裁定,涉案手机号码被涉案网剧不当披露,造成了黄某私人生活安宁被侵扰,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对此制作方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A公司与B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黄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和律师费1000元。

多起影视剧侵害他人隐私权

手机号码出现在电视剧集中并不少见,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同样不少。多起类似案件中,法院均判决影视剧制作方侵犯了他人隐私权。

早在2006年,有媒体报道了一起因此而起的法律纠纷。在电视剧《中国刑警—九月风暴》播出后,该剧第22集出现的手机号码实际所有者陈先生饱受困扰。据陈先生称,该剧播出后,接收到各地数以万计的骚扰电话和短信,仅骚扰短信就达近3000条,严重损害了其生活安宁和工作。

对此,该剧制作方云南润视荣光公司辩解称,其公司的制作人员用自己的生日组合成电话号码在剧中出现,并没有侵权的故意,只是巧合事件,不属于侵权行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润视荣光公司不存在侵权故意,但应考虑到其编造的电话号码是否有可能与真实号码重合的问题,并进行试验。这种试验即拨打一下自己所“创造”的号码,并不为难,而对于实际机主的利益却相当大。润视荣光公司未能做到此点,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认定润视荣光公司的制作行为与陈先生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令其赔偿陈先生2000元。

2014年2月,电视剧《父母爱情》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首播。该电视剧第41集中出现这样一处画面:该剧女主角发现电线杆上张贴一转租广告并附上电话号码。女主角随后拨打了这一电话号码,询问房屋转租事宜。

该电话号码正是现实中赵某所使用的电话号码。赵某称,剧集播出后收到各地陌生来电,有的是询问房子是否已出租,有的出于好奇拨打,为此生活饱受困扰。之后,赵某以侵害隐私权为由将该剧出品方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裁定,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赔偿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18年8月,由新丽公司出品的电视剧《爱情进化论》在爱奇艺平台播出第17集时披露了张某的电话,张某的电话随后被打爆,同时收到大量短信、微信好友申请骚扰,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为此,张某将将电视剧出品方新丽公司及网络播出平台爱奇艺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裁定电视剧出品方新丽公司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赔偿张某共3.5万元。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在立法导向和法律实施层面均呈现强化保护的趋势。”在黄某诉网剧侵权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在此背景下影视剧制作行业有必要强化公民权利保护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注意义务,遵循安全且必要的原则,避免因为行为不当,造成对他们私人生活安宁的侵扰。选择恰当的艺术表达方式,避免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才是艺术表达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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