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消委会对15款国内外知名品牌薯片进行比较试验发现,有7款薯片的2A类致癌物丙烯酰胺含量高于欧盟设定的基准水平值(750μg/kg),而焙烤型薯片的丙烯酰胺平均含量(3441μg/kg)高于油炸型薯片(547μg/kg)。
消息一出即引发公众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要戒薯片了……
随后,三只松鼠、盐津铺子、董小姐等被检测品牌马上跳出来澄清,深圳市消委会也就此事作出声明,称目前国内外并没有制定食物中丙烯酰胺限量的法规或标准,因此丙烯酰胺“不存在所谓的超标”。
在健康“伪观念”遍布网络的当下,谈“癌”色变的现象并不鲜见。近年来,消费者在零食的选择上也开始重视营养和健康,不少打着健康旗号的进口零食备受青睐。然而,就从这次检测结果来看,进口零食并不比国产零食更健康。消费者在选购零食时应当如何选择,避免误入商家陷阱,买到安全有保障的零食呢?
“超标”风波
据悉,这次掀起薯片界“轩然大波”的中外薯片对比试验,由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执行,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承检。
比较样品选取了油炸型薯片和焙烤型薯片共计15款(进口油炸型薯片、国产油炸型薯片以及焙烤型薯片各5款)。5款进口油炸型薯片产地分别来自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德国。15款产品均来自实体商超以及京东、淘宝等线上平台的热销品牌。
在安全指标的检测中,15款薯片样品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污染物及抗氧化剂均符合标准要求。而在营养指标方面,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有如下四点发现:
而关于引起歧义并酿成风波的一项——对丙烯酰胺的检测中,显示两项结果:一是焙烤型薯片的丙烯酰胺平均含量(3441μg/kg)高于油炸型薯片(547μg/kg);二是有8款薯片样品的丙烯酰胺含量低于欧盟设定的基准水平值(750μg/kg),其中国产4款,进口4款。
对于第二项检测结果,被部分媒体解读为“余下的7款均高于欧盟基准水平值”,甚至直接打出了“超标”字眼。
丙烯酰胺是食物在热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常见副产品,含有糖或淀粉的碳水化合物经煎、炸、烤等方式高温烹调后(通常超过120摄氏度),都会产生丙烯酰胺。
动物实验发现,丙烯酰胺会增加动物的甲状腺、肾上腺、乳腺、睾丸及中枢神经等不同器官和组织中出现肿瘤的比率。基于动物实验证实的致癌性,世卫组织在1994年将丙烯酰胺列为2A类致癌物,即“对人体致癌可能性较高的物质或混合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充分的致癌性证据。对人体虽有理论上的致癌性,而实验性的证据有限”。
随着相关解读持续发酵,11月2日,深圳市消委会又发布了《关于薯片比较试验的说明》,对薯片含丙烯酰胺的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
《说明》指出,相关媒体使用“薯片丙烯酰胺超标”、“致癌物超标”等表述作为报道标题,会严重误导消费者,因为目前国际和国内均没有制定食物中丙烯酰胺限量的法规或标准,原实验中采用的欧盟基准水平值是用来验证缓解措施有效性的绩效指标,并非丙烯酰胺在食物中的安全限量标准。
丙烯酰胺的致癌性一直以来众说纷纭,相关研究大多数没有提供明确证据以证明其与人类患癌的关系。
世卫组织2014年的一份报告显示,人类研究没有发现饮食中的丙烯酰胺与各类癌症有相关性。另外,动物研究中使用的丙烯酰胺致癌剂量大约是人们日常饮食摄入的1000到10000倍。
2015年,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的一份丙烯酰胺风险评估报告称,食品中含有丙烯酰胺可能会增加所有年龄段人群患癌症的风险。
2017年,欧盟发布指令(EU)2017/2158,制定缓解措施和基准水平,以减少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其附件IV中制定丙烯酰胺在马铃薯制品等食品中的基准水平值(μg/kg),其中薯片的基准水平值为750μg/kg。台湾在2016年也沿用了此标准,出台“食品中丙烯酰胺指标值参考指引”公告。
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2016年就降低部分食品中丙烯酰胺发布行业指南,建议食品企业了解食品中的丙烯酰胺水平并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含量,但并未规定严格的超标惩罚举措。该指南关注的重点是原材料、加工工艺、土豆基食品(法国薯条、薯片等)配料、谷物食品(饼干、早餐、面包等)、咖啡等丙烯酰胺源。但美国癌症协会(ACS)也声明,目前没有发现癌症风险的增加与丙烯酰胺摄入有关。
由此可见,目前国际上对丙烯酰胺致癌性的评估并不明确,我国也没有对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作出硬性规定。但在实际饮食中,建议摄入量越少越好。
深圳消协委也提醒,由于国内外目前对丙烯酰胺在食物中的限量未作出规定,因此丙烯酰胺含量只能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进加工工艺和条件来控制。高淀粉类食品在高温处理时,就有可能形成丙烯酰胺,但消费者无需谈“癌”色变。
零食健不健康,还要看这俩成分
实际上,比起丙烯酰胺,钠、反式脂肪酸更常见于零食产品的营养成分表。
根据深圳市消委会公布的检测结果,在营养指标上,15款薯片中有10款检测出了反式脂肪酸;有4款薯片“高钠”(高盐),进口油炸型薯片的钠(盐)含量普遍更高,约为同类型国产薯片的1.7倍;13款薯片样品“高脂”,油炸型薯片的脂肪含量约为焙烤型薯片的1.5倍。
钠是人体必需的矿物质营养素,可协助维持神经、心脏、肌肉及各种生理功能的正常运作。其会通过尿液、汗液排出,因此从事高温作业、重体力劳动的人群应注意补充钠。
然而,钠摄入量并不是越多越好。世界卫生组织2013年出版的《成人和儿童钠摄入量》指出,钠摄入量过高会引起一些非传染性疾病,如高血压、心血管疾病、脑卒中和冠心病,而减少钠摄入量可以降低血压以及与此相关的非传染性疾病风险。
据统计,2017年全世界有1780万人死于心血管疾病,占死亡人口总数的32%。高血压是心血管疾病特别是心脏病和脑卒中的主要危险因素。
现实生活中,钠不仅存在于食盐中,还天然存在于多种食物中。常见含有钠的食物包括:牛奶和奶油(每100克约含钠50毫克),鸡蛋(每100克约含钠80毫克),肉和贝类。加工食品中的钠含量更高,例如:面包(每100克约含钠250毫克),咸肉等经加工的肉类(每100克约含钠1500毫克),饼干等零食(每100克约含钠1500毫克),酱油等调料(每100克约含钠7000毫克),肉汤和浓缩固体汤料(大约每100克含钠20000毫克)。
在营养越来越充足和丰富的当下,大多数人都摄入了过量的钠,而钾的摄入量不足。高钠低钾可能导致血压升高,增加患心脏病和中风的风险。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成年人每天钠摄入量应低于2000毫克(即食盐摄取量应低于5克),钾的摄入量则至少为3510毫克。而儿童的建议摄入钠含量应更少。《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提示,1-3岁的幼儿每天摄入钠不能超过700mg,4-6岁的儿童每天摄入钠不能超过900mg。
反式脂肪酸则主要在油脂氢化或高温加工的过程中产生,是一种对健康不利的不饱和脂肪酸。
事实上,少量食用含反式脂肪酸的食物对人体健康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但若保持反式脂肪酸含量高的饮食习惯,会增加患心血管类疾病的概率。有研究显示,如果每天摄入5克反式脂肪,心脏病的发病几率会增加25%。
中国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反式脂肪酸的建议来做评估,即人们每天摄入来自反式脂肪酸的热量不应超过食物总热量的1%(每摄入2000卡路里,反式脂肪摄入量应少于2.2克)。
选取含单价不饱和或多价不饱和脂肪酸的食用油,如橄榄油、菜籽油或豆油等,使用新鲜油脂烹饪,少用高温煎炸,少吃加工食品,都可以尽量避免摄入反式脂肪酸。
进口零食更健康?
近年来随着跨境购的兴起,越来越多外国品牌零食进入中国市场,但同时也滋生出不少乱象,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可能会打着“进口食品”的幌子来鱼目混珠。
据媒体报道,部分不良商家故意将国产食品包装成“进口食品”。这些“伪进口食品”一般分两种:一是原料由国外厂家生产,国内厂商进行包装和经销,包装上对产品成分、配料等有详细标注,且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二是包装上是以外文为主,由国内厂家进行分装,没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
而真正的进口食品,是产地在国外,由国内经销商粘贴中文标识并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因此,这些进口食品的外包装并没有国内的卫生许可证号,但有国外相关食品安全认证。
通过刻意的“换壳不换心”,商家生产的“伪进口食品”时常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为其“国外品牌”的高价格买单。而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应该明确标注相关商品信息,让消费者能通过食品标签获得准确信息。
外国品牌的食品进口到中国,必须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经过海关的层层审批,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首先,海关总署需要对拟进口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体系及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结合评估和审查结果,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等规定,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其次,据海关出台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只有目录内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获得海关进口注册。
因此,获准进入我国时常的进口商品本身就符合我国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而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商品,是挑选零食的前提。
在网络上或微信朋友圈购买代购食品,不仅难以保证产品的货源和质量,遇到问题也很可能维权无门。为避免买到“伪进口食品”,消费者应该选择各大口碑好、规模大的连锁商超现场挑选购买。
除此以外,国产零食在营养健康上不一定逊色于进口零食。消费者应把关注点放到成分本身,而非是否国内外品牌。选择健康零食,大致上基于几个原则:一是反式脂肪酸越少越好;二是避免“高钠”(高盐)零食(每100克食物的钠>600毫克);三是避免“高脂零食(总脂肪>20.0克。)”。
就这次深圳市消委会公布的15款国内外品牌薯片检测结果来看,并未显示出国外品牌薯片有更健康的成分构成。因此消费者在实际选购时,应当注意零食的营养成分表,结合世卫组织和国家给出的建议标准,理性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