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立法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探索与港澳标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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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彭敏静   2022-08-12 21:23:56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彭敏静 珠海报道 继深圳之后,珠海成为全国第二个对无障碍城市建设进行立法的城市。

8月12日,珠海市举行《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据介绍,珠海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基础上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一方面,从制度规则、理念文化和环境建设等多个维度,将无障碍融入城市发展的各方面,构建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城市发展、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硬件环境、制度体系和文化氛围;另一方面,除残疾人外,将老年人、儿童、孕妇、伤病患者等有需求者均纳入立法保障范围。

珠海此次无障碍城市建设立法颇具亮点,不仅对无障碍城市“硬环境”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组织编制无障碍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强化无障碍建设标准要求以及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全流程管控等方面。同时,还对无障碍信息、服务等“软环境”建设提出了要求。

“信息无障碍”单独成章

无障碍设施是无障碍城市的“硬件”。《条例》提出依照通用设计理念,构建无障碍城市建设规划、计划、标准体系,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改造、管理等全流程监管。

信息社会为人们提供了诸多便利,也一度给老年人、残疾人等有需求者带来不便,甚至形成了“数字鸿沟”。信息无障碍是无障碍城市的“软件”。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针对信息无障碍制定了专章,并推行了多项措施。

一是保障社会成员平等、便利获取信息,将无障碍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社会建设,规定了政务信息发布、信息技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无障信息交流支持与改造;明确社会公共服务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明确电视台、图书馆应当为有需求者收看节目或者阅读提供便利。

二是搭建无障碍城市数字服务平台,明确市政府应当推动建立无障碍城市数字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无障碍公交查询以及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服务分布情况等查询功能。

三是推进信息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化,鼓励通信终端设备供应商提供与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相衔接的技术、产品和服务;鼓励相关企业在即时通讯、远程医疗、教育学习、地图导航、金融支付、网络购物和线上约车等服务中提供无障碍支持;鼓励开发针对特殊群体融入社会的无障碍应用程序,推进产品识别无障碍化。

强化与港澳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衔接

据介绍,2019年,珠海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汽车站、民用机场、城际铁路等交通场站的无障碍设施设置率已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市主要市政道路皆修建了相应的盲道,公共场所如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公园、旅游景点等,也配备了基本的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

“珠海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较为良好,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规范,仍存在一定不足。”珠海市残联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刘煜说。

据了解,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问题上,目前珠海主要是遵照2021年出台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执行,该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条例》明确,应当加强与境内外其他城市和地区无障碍建设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无障碍城市建设协同发展。

根据《条例》,城市建设项目、设施、产品、信息以及服务应当符合无障碍相关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可以根据需要会同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借鉴国际经验,组织制定无障碍地方标准。

珠海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在与港澳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衔接方面,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授权广东省联合香港、澳门开展“大湾区标准”制定工作,具体工作由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众多“大湾区标准”将要公布。未来珠海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港澳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衔接。

据介绍,目前珠澳通关口岸设立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升降机、无障碍洗手间、专门残障人士快速通道等,并配备轮椅等助残设施,提供免费租借服务,最大程度上为旅客提供全流程的无障碍服务,实现全面无障碍通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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